一、依據本處105年10月27日北觀管字第1050300600號公告修正「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危險區域限制事項」,危險區域共以下9處:
(一) 麟山鼻岬角石滬區一帶釣場(台2線23K)。
(二) 富貴角婚紗廣場右側下方海灘區(台2線24.5K)。
(三) 富基漁港港區入口消波塊旁淺灘區(台2線24.8K)。
(四) 富貴角老梅溪口出海口處(台2線25.5K)。
(五) 水尾漁港左側一線天景點礁石區。
(六) 獅頭山公園中正亭下方步道岬角礁石區。
(七) 海洋世界後方海王星碼頭邊堤。
(八) 野柳舊隧道相思燈小凸岬。
(九) 野柳地質公園(第三區野柳岬角含畚箕湖礁石區、第三區瑪伶鳥石後方岩壁礁石區)。
二、危險區域限制事項:
(一) 危險區域於中央氣象局預報下列天氣範圍時,禁止人員進入:
1.發布颱風警報為警戒區域。
2.預測平均風力達8級且浪高6公尺以上時。
(二) 人員進入危險區域靠近岸際活動,應注意危險波浪(瘋狗浪)並穿著救生衣,不得有危害自身或他人安全之行為。
三、違反該公告限制事項者,依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裁處如下:
(一)危害自身安全之行為處以三萬以上九十萬元以下罰鍰。
(二)危害他人安全之行為者處以十萬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。
四、本處於9處公告危險區域皆有告示牌,提醒民眾進入危險區域應穿著救生衣,風8浪6及發布颱風警報為警戒區域禁止進入。